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感染性、损伤性及病理性(人体器官除外)医疗废物原位处置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7 点击量:2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感染性、损伤性及病理性(人体器官除外)医疗废物原位处置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68号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武进区湖塘镇滆湖中路68号,拟对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西北角的医疗废物暂存房进行改造,面积为153平方米,引进三台(套)设计处理能力为90千克/小时的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对产生的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除外)进行原位处置。经处置后的医疗废物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处置可以实现豁免管理,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者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
特此公示。
江苏蓝智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 感染性、损伤性及病理性(人体器官除外)医疗废物原位处置提升改造项目.pdf